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,提高采购工作效率,根据《湖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》(鄂财函〔2020〕38号)和《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》(鄂财预发〔2023〕49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2024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
1.列入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。
2.使用财政资金,货物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,工程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。
3.其他需要公开的项目。
二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
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、预算金额、预计采购时间、采购内容、主要功能或目标、需满足的需求等(具体见附件)。
政府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学校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,项目实际采购需求、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等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。
三、具体工作要求及安排
1.学校依照相关文件要求,实行政府采购意向集中公开,各单位填报《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集中申报表》,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,纸质档交国有资产管理处(招投标管理中心)(行政楼114室),电子档发617532561@qq.com,提交时间截至2024年3月22日上午11点。
2.国有资产管理处(招投标管理中心)将各单位申报资料经集中审核、汇总后,在“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”和国有资产管理处(招投标管理中心)主页同时集中公开,公示期为30天。
3.政府采购意向按规定完成公开后,各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,及时在OA提交《招标采购审批表》,如期完成采购实施工作。
4.项目单位作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责任主体,应确保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未公开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,不得开展后续采购活动。
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统筹安排,早规划早实施。政府采购项目除意向公开外,还需进行项目备案、采购文件编制审核等环节,综合考虑流标、质疑等原因导致采购时间延长的风险,务必提前4个月筹划启动,以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合法合规顺利开展。
各单位报送工作中如有问题,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(招投标管理中心)。(联系人:秦老师、王老师 电话:52104811)
国有资产管理处(招投标管理中心)
2024年3月13日